法官:
我在婚前发表了一篇小说《人生》,婚后获得稿费。我妻子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峥嵘岁月》,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我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那样的人》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就现在的这三篇小说哪个属于夫妻财产?
林先生
林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你的妻子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的小说《峥嵘岁月》的稿费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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