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今年5月,我家盖院墙,村里有姓张的小伙子,平常也没事干,要帮我垒墙。因为我平时知道这个小伙子办事毛草,我就说我自己干,不用他帮,他非要帮我搬石头,没搬几块,一块石头掉到脚上,把脚砸骨折了,花去检查费、医疗费2000多。我给他出了1000元,他不干,要我出所有的医药费。
我想,我不同意他帮我干活,他非要帮我干,才出的事,我是否应给他全部医药费?
陈先生
陈先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如果你真是明确拒绝他的帮助,可以不用负担全部医药费,但应在受益范围内给予他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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