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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义务人没尽义务,是否承担责任?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396
  法官:

  我在某酒店就餐,邻座甲、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甲拿起酒瓶向乙砸去,乙躲闪,结果砸到我头部。请问我的医药费应当由谁承担?

                     李先生

李先生: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你的头部被甲砸伤,而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酒店具有过错,所以你的医疗费应由甲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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