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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 可在二审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850
  法官:

  几个月前,我丈夫以感情不和为由将我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虽然他在外面与异性同居,但我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现我对一审中孩子抚养问题不服想上诉。请问,在二审中,我还能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吗?

                        李女士

  李女士:

  你可以在二审中提出赔偿请求。

  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情形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款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在一审时被告未基于上述情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你是案件的被告,如果你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二审中提出,然后与原告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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