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是一名军嫂,因作为军人的丈夫驻扎边防,已多年未回家,故我们之间的感情已逐渐淡化。现我想起诉离婚,但又考虑丈夫是一名军人。请问,我要申请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顾女士
顾女士: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重大过错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所以说,鉴于你丈夫的特殊身份,除非你丈夫有以上3种情况,否则,你若提出离婚,就必须征得你丈夫同意,方可离婚。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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