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的邻居李某是个体户,每次买卖中都能遇到一些假币,累计下来,竟然达到了5000余元。为了避免损失,李某将这些假币集中起来,在一次进货时,想把这些假币全部使用出去,但被卖方发现。请问,李某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白先生
白先生:
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假币是指将假币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的一种状态,包括带在身上或放置在任何自己可以对假币进行控制的场所。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投入流通领域,使用假币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本罪要求主观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或使用。
李某在长期业务过程中,不慎接受大量的假币,为避免损失将这些假币意图使用出去。李某的行为,既是非法持有假币的行为又是非法使用假币行为。因此,对李某应以持有、使用假币罪论处。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 涉外合同纠纷中,变更选择适用法律的时间有什么限制?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 这所房子是我个人的财产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楼上渗漏楼下怎样索赔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西检院举办反洗钱专题同堂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