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继承纠纷 婚姻纠纷 合同纠纷

咨询热线

010-84493343
18401228075


通知书的收到日指的是哪一天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243
  法官:

  我向专利局申请一项专利。近日,我收到专利局给我的一份要求补正通知书。通知书写明,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答复,期满不答复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请问,专利局如何知道我是哪天收到的通知书,还是收到日期有相应规定?

                       钟先生

  钟先生:

  专利局和申请人之间的各种信件,如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视为撤回通知书、手续合格通知书等,其中多有“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等字样。可见,“收到通知之日”往往是某种期限的起始日。如果期限的起始日弄不清楚,就可能延误期限,丧失应有的权利,给专利申请造成损失。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利局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之日。就是说,通知的发文日再加15天,这天就是当事人的“收到通知之日”。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就从这一天起算。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在线留言

message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
  •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房产纠纷|北京继承纠纷|北京刑事纠纷


  • 电话:010-84493343
  • 电话:18401228075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请直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