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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讼时效是否过期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968
  法官:

  我于2004年底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2005年初,因其漏气造成我在洗澡时煤气中毒一次,经鉴定该热水器产品有缺陷。请问,我可否可以到法院提起对销售者和产品销售者的索赔诉讼?我的诉讼时效是否过期?

                       李先生

  李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此,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2年。而别的原因造成的身体损害,仍然使用1年的诉讼时效。

  你是因热水器的缺陷造成煤气中毒,属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所以,你有权到法院向销售者和产品销售者的索赔诉讼。你的诉讼时效没有过期。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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