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常常在很多风景名胜区看到“某人来此一游”等字迹,这些乱刻乱画的字严重损害了景区的形象,还损坏了景区的树木和廊柱。请问,这种行为犯法吗?该受处罚吗?
楚先生
楚先生:
在旅游区乱刻乱画是一种破坏行为,应受到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可见,在风景名胜区内乱刻乱画者,将根据不同的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受到罚款、警告等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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