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欠某公司20万元,该公司起诉了我,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将我个人的私车扣押,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12万元。我觉得评估价格太低,我是否可以提出异议。
钟先生
钟先生:
如果你对评估结果不服,可以提出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当事人提出异议一定要有证据,否则不会达到你所预想的效果。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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