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继承纠纷 婚姻纠纷 合同纠纷

咨询热线

010-84493343
18401228075


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 女方可以主张权利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17
  法官:

  我和张某1989年登记结婚,我们夫妻二人同在一个厂子里工作,工厂不景气,收入不高。1994年,职工集资建房时,张某的父母知道后,就主动给了我们8万元。当时,张某的父母特别说:“你们买房,我们支持,只要你们以后孝敬我们就行了。”2004年,我和张某开始经常吵架,最终决定离婚,但就1994年集资建房的房屋归属,我们有争议。请问,我可以要求分割那套集资房吗?

                          李女士

  李女士:

  你可以要求分割1994年的集资房。

  集资房的资金来源是你们从张某父母那里得来的,张某父母明确表示你们没钱买房,他们可以给你们,这实际属于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可以要求集资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官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在线留言

message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
  •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房产纠纷|北京继承纠纷|北京刑事纠纷


  • 电话:010-84493343
  • 电话:18401228075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请直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