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6月4日,西城法院与新街口街道办事处携手走进黄城根小学附属实验分校,开展“先锋同行——关爱明天 法护成长”普法进校园活动。法官助理胡增姗以“法律,你好”为题,为该校三年级师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有趣有料的普法讲座。本次普法讲座也是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活动之一。
讲座中,胡增姗从法律是什么、法院是什么样子、法律就在我身边、用法律保护自己等多个角度与同学们分享了权利义务、法律体系、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常识以及生活中常见侵权行为的表现和处置方式,并结合校园侵权、青少年违法犯罪、拐骗儿童等与未成年人权益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引导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在轻松有爱的氛围下,学到了法律知识,现场气氛活跃。
针对这些年纪尚小的低年级学生,胡增姗特意采取了问答、讲故事等“小心机”,在一次次设问与释明,一次次竞答与解惑,一个个有趣的案例、生动的故事中,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普法小故事一 民事行为能力 小强9岁了,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价值10元的玩具,小强购买玩具的行为有效吗?小强拿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部价值6000元的手机,小强购买手机的行为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强已经9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购买价值10元玩具的行为,与其年龄与智力相适应,因此小强购买玩具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但手机价值大,明显超出了小强9岁孩子的认知范围,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除非得到父母的追认,否则其购买手机的行为无效。
普法小故事二 人身权 小明与小强拿铅笔互相打闹,小明不小心把小强脸上划了一个深深的道子,小强爸爸知道后非常气愤,到学校为小明出气,上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后经诊断为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后小明起诉小强及其爸爸,法院判决小强爸爸赔偿小明医药费二万元。问:分析上述人物谁做的不对,应该如何处理? 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小明将小强脸部划伤,侵犯了小强的人身权,小强可以要求小明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但小强爸爸没有采取正确方式解决问题,反而以暴制暴,其打伤小明的行为已侵范小明人身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普法小故事三 财产权 小强的橡皮丢了,小明捡到后又送给了好朋友,问橡皮应该归谁所有?如何处理? 小明捡到的橡皮属于小强的遗失物,小明并未取得橡皮的所有权,无权将橡皮赠与他人,小强对橡皮还是享有所有权的,应将橡皮归还给小强。
随后,新街口街道办事处结合讲座内容,以“常见法律问题之我见”为题组织有奖竞答,孩子们争先恐后抢答,将气氛推向高潮。 最后,学生代表围绕身边的法律故事,分享了参与活动的感受,西城法院、新街口街道办事处为学校师生发放《网上立案手册》《常见民事案件立案指南》、儿童漫画版《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材料。 播一颗法治种子,种一方法治心田。此次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西城法院将继续以“先锋同行”系列党建活动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和府院联动制度优势,强化诉源治理效能,与属地政府部门携手共进,以法治之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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