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至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作为高峰论坛重要配套活动之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10月18日主办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发布了《“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等重要成果。为深入了解专题论坛背景和成果,记者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进行了专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的举办背景和主要成果?
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廉洁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指明了方向。在2017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要加强国际反腐合作,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在2019年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将“廉洁”明确为“一带一路”建设三大理念之一,并强调坚持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共同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我们在高峰论坛框架下举办了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我们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再次举办廉洁丝绸之路专题论坛,充分展现10年来共建廉洁丝绸之路的理念和实践,为高峰论坛贡献成果,并以此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交流合作,促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刘金国同志在开幕式上发表主旨讲话。
为筹备好本次专题论坛,我们做了精心设计和认真准备,研究确定论坛主题为“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共建廉洁丝绸之路”,设置“廉洁丝绸之路成效与贡献”、“廉洁丝绸之路愿景与展望”2个分议题,邀请30余个国家反腐败机构、国际组织部长级官员,以及国内“一带一路”廉洁建设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官员,国内有关学者、企业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会。与会各方充分交流研讨,取得丰硕成果:一是发布《“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二是推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三是建立“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四是宣布继续举办“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反腐败研修班;五是商签多份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六是发表专题论坛主席总结。
记者:10年来“一带一路”廉洁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10年来,我们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廉洁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本次专题论坛发布的《“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对此作了全面介绍。
一是落实了廉洁丝绸之路领导人共识。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合作和“一带一路”廉洁建设,多次在各类场合强调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并提出系列倡议和主张,凝聚起拒绝腐败避风港的国际共识。国际社会对反腐败与廉洁同样具有共同价值追求,在中方大力推动下,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等众多成果文件。
二是搭建了廉洁丝绸之路合作平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深化政策对话和沟通,通过《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召开廉洁建设研讨会,凝聚思想共识、推动倡议落实。中方支持联合国毒罪办发起“丝绸之路经济带”反腐败项目,针对企业和政府部门分别编制廉洁合规手册,宣介“一带一路”倡议、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做法。中方还推动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建立执法合作网络,推动构建高效的反腐败合作平台。
三是开展了廉洁丝绸之路务实合作。中国不断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出台《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初步建成国企境外廉洁合规制度体系。中国以共建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廉洁丝绸之路落地见效,中老铁路已成为中老两国的“友谊之路、廉洁之路、幸福之路”。中方与3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商签的“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中写入反腐败和廉洁内容,为共商“一带一路”廉洁政策规范贡献中国方案。
四是推动了廉洁丝绸之路能力建设。中国持续开展廉洁丝绸之路能力建设,举办多期“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反腐败研修班,为21个国家数百名反腐败官员提供培训;举办反腐败、纪检监察等领域国际研修项目60余期,培养人才近2000名;举办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培训班4届,培训企业负责人、驻华使馆代表400余人次;实施“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领域援外培训项目36期,参训学员近1000人。
记者:本次专题论坛对下一步的“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有何愿景?
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本次专题论坛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在《“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中描绘了各方对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的共同愿景。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廉洁底色将更加鲜明,有力保障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行稳致远。
一是全面夯实合作基础。各方将全面落实领导人关于共建廉洁丝绸之路的共识,发挥《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引领作用,加强“一带一路”反腐败务实合作。中国将推动廉洁丝绸之路建设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深入对接,助力重大合作项目落实见效,推动打造更多“一带一路”廉洁示范工程。
二是大力拓展合作空间。各方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对“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解决贸易、投资中的有关争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努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打造规范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携手加强伙伴关系。各方将在多边机制下,加强廉洁丝绸之路建设与各国发展战略、地区合作倡议的对接。加强反腐败领域的学术交流合作,建设覆盖政府、企业、社会以及学校的廉洁文化阵地,推广“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
四是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方将继续与各方携手,共同推进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共同保障“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共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进程,共同为人类开创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美好未来。
记者:通过本次专题论坛,各方在“一带一路”廉洁建设上达成了什么共识?
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在中方的倡导下,经过各国共同努力,本次论坛推出了《“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共14条,分为共享廉洁发展成果、共商廉洁伙伴关系、共建廉洁营商环境等3个部分,集中体现了各方共识。
共享廉洁发展成果方面,各方一致认为,腐败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损害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阻碍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反腐败是正义事业,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应当凝聚高度社会共识,展现强大政治意愿,坚持行动导向,采取务实有效举措。
共商廉洁伙伴关系方面,鼓励建立平等相待、尊重差异、交流互鉴、共同进步的反腐败国际合作伙伴关系;呼吁推进双边反腐败执法合作,鼓励通过民事、行政等方式灵活开展反腐败案件合作;鼓励建立国内反腐败协调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共建廉洁营商环境方面,鼓励各国倡议、制定、执行、完善打击贿赂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与商界在反贿赂领域的对话;加强“一带一路”合作项目监督管理;构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打造和共同维护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持续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能力建设培训,进一步交流分享有益经验。
记者:清华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在本次专题论坛上推出了“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对于“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有何作用?
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廉洁合规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础保障。近年来,各国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相继出台国别性或区域性企业廉洁合规指引。如何有效评价企业廉洁合规状况,已成为各方高度关注的问题。清华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在本次专题论坛上公布的“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是基于长期、大量理论研究,以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外跨国企业实践探索而形成。
“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设定透明治理、合规建设、廉洁反腐三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设定组织建设、制度安排以及效果评估作为一级指标下的二级分解框架。这个评价指标设定既借鉴了现有评价体系的理念方法,也参考了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的相关法律条文及合规指引。评价结果设置了引领型、优质型、特色型、发展型、追赶型五个等级,既能客观反映企业廉洁合规建设现状和成效,也能有效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为企业加强廉洁合规建设提供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参考。
“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的推出,有利于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防控合规风险、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也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合规的营商环境凝聚了共识、提供了参考。
记者:此次专题论坛对于推进中国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有何意义?
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本次专题论坛不仅将有力促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也将推动深化中国同各国的反腐败交流合作,对于反腐败全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拒绝腐败避风港共识。本次专题论坛达成的诸多成果,重申亚太经合组织《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倡议主张,呼吁在追逃追赃、反贿赂、反洗钱等方面开展全天候、多层次、高效能合作,鼓励所有国家加大对投资移民申请的审核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拒绝腐败避风港、共同打击跨境腐败的政治共识。专题论坛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参会各代表团进行了深入交流,国家监委同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反腐败机构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巩固拓展了双边合作机制。
二是共同提升反腐败治理能力。在本次专题论坛上,与会国家、地区反腐败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负责人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分享了治理腐败的经验,为各方提供了互学互鉴的良好平台。各方对加强反腐败能力建设达成重要共识,支持共同开展反腐败教育培训,加强人员交流、信息沟通和经验共享。中方在专题论坛上宣布,中国政府将继续举办“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反腐败研修班,并在5年内为广大亚非拉国家培训300人次以上,持续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三是有效促进反腐败全球治理。“一带一路”伙伴是守望相助的大家庭、合作共赢的好伙伴,不是排外的“小圈子”。本次专题论坛从前期筹备、议题设计到成果文件,都充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并坚定支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等多边机制下强化反腐败务实合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有效提升了反腐败国际治理体系的公平性、有效性、包容性。
记者:下一步,中国在“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方面有哪些务实举措?
国际合作局负责同志: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方充满期待。我们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把廉洁建设贯穿“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带头发挥“一带一路”廉洁建设示范作用。
一是健全境外廉洁合规制度体系。加强重点人员、财务资金和重大项目监管,把廉洁合规同生产经营、考核任免、薪酬激励、文化建设贯通起来,重点解决境外“关键少数”权力集中、内控约束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把廉洁打造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开展境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走出去企业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和治理短板,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防范化解境外重大廉洁风险。
三是查处跨境腐败案件。对境外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就严肃处理一起,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四是完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出台反跨境腐败法,规范引导企业境外廉洁合规经营。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跨境腐败案件的指导性文件,推进跨境腐败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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