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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我国初步形成“1+2+N”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818
  我国初步形成“1+2+N”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   电子烟产业治理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 记者 李立娟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举行记者见面会,介绍全面依法加强电子烟监管的工作情况和进展成效。据了解,自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公布施行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高效实现电子烟市场从缺乏监管向依法治理、从混乱无序向规范有序、从野蛮生长到严格管理的根本性转变,电子烟产业治理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引导产业有序平稳运行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外事司)主任(司长)刘培峰介绍,为更好落实监管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国务院《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到2022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自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进入常态化监管以来,以严厉打击电子烟违法违规行为为例,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办各类电子烟行政处罚案件1848起,联合公安部门查处涉电子烟刑事案件398起,查获烟弹294万个,电子烟具73万个,一次性电子烟357万个,烟碱和雾化物9.8吨,配件10余吨,捣毁制假窝点25个、成品仓库36个,涉案金额约21亿元。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袁超介绍,自电子烟监管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各级烟草专卖局不断完善运行监管体系,规范各类电子烟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电子烟产业链运行平稳有序。   比如,持续夯实监管制度基础。袁超进一步解释道,2022年3月11日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2022年4月8日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后,国家烟草专卖局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电子烟消费税政策,电子烟相关企业股票上市前置审查机制,电子烟进境携带、限量寄递、异地限量携带政策等。现行电子烟监管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共计61份,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根本、以《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础、以多份政策性文件为支撑的“1+2+N”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为电子烟监管工作奠定了有法可依、执法有据的制度基础。   引导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坚持分类施策,加强电子烟经营主体管理服务,有效推进电子烟监管工作源头治理。督导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经营主体全面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开展原料、代加工、产批、批零、进出口交易和备案,组织各级烟草专卖局将政务服务前移到经营主体一线,针对性开展监管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提升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   保持产业平稳运行。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技术审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引导服务电子烟出口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国际业务,不断提升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等。
    接续推进工作督查和专项检查      据了解,为确保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落实落地,统筹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国家烟草专卖局系统谋划、统一部署,接续开展了电子烟监管工作督查和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重点关注电子烟经营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情况。2023年3月1日至4月25日,各级烟草专卖局共出动10.6万人次、组成2799个检查组,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主体等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督查和专项检查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规、以查促治,注重研判政策适应性和监管薄弱环节,巩固常态化监管的制度基础;注重加强对生产和零售主体的政策宣贯、合规引导、管理服务,巩固常态化监管的思想基础等。通过接续推进工作督查和专项检查,取得了督促问题整改、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行为、提升监管能力等综合治理效果。   针对专项检查是如何开展的,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据袁超介绍,各级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主体等进行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零售等经营主体48265个。   本次现场检查是对各级烟草专卖局掌握的电子烟经营主体经营状态、守法经营情况的全面清查确认,是电子烟纳入监管以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出动力量最多的全国性电子烟执法检查。   袁超进一步解释道,检查发现,多数依法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基本合规经营,部分企业存在一般性违反监管政策的情形,少数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绝大多数未获证生产企业已依法停止经营或转产转型,个别企业仍存在非法制售“奶茶杯”调味电子烟等违法违规情形。绝大多数零售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但有部分零售主体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奶茶杯”调味电子烟等违法违规情形。针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获证经营主体,正在加紧核查违法证据事实、推进行政立案调查,涉及刑事案件的正在配合公安机关侦办。
    扎实推进市场联合治理      在推进电子烟监管过程中,烟草部门与公安、市监、海关、邮政、税务、教育等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   特别是公安部门组织烟草、市监、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子烟市场清理整治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上头电子烟”、假冒伪劣电子烟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烟草专卖局两次联合下发通告,先后联合开展了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出台《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指导电子烟质检能力建设,推动清退无证电子烟经营主体和清理互联网平台违规信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海关总署、邮政局等部门高效制定发布电子烟消费税、电子烟相关企业股票上市前置审查、电子烟进境携带、限量寄递、异地限量携带等政策;教育部门积极开展电子烟法制教育和科普宣传“进校园”等活动。   刘培峰表示:“一年多来,电子烟监管实现了‘管得住、管得好’的工作目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认可。当前,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铤而走险,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于不顾,各类非国标电子烟‘新产品’屡禁不止,电商、短视频、直播、社交等‘新平台’虚假宣传和违法销售电子烟行为花样翻新,利用闪送、跑腿、同城配送等快递物流寄递‘新渠道’规避电子烟监管问题亟待规范。”   针对下一步工作,刘培峰说:“将以全力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规范产业运行,优化管理服务,强化市场监管,防范风险隐患,持续推动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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