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乘坐高铁趁人不备偷行李箱 被告人获刑一年两个月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459
北京房产律师 | 王某乘坐高铁时,趁人不备将他人行李箱盗走。近日,北京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11月,被告人王某在乘坐高铁列车(北京南-上海虹桥)至济南西站下车时,趁被害人王先生不备,将其放在车厢后排处一个黑色行李箱盗走。行李箱内有现金2万元、华为智能手表1块、飞利浦电动剃须刀1个、中华香烟2条以及杂物若干。经价格认定,上述手表、剃须刀、香烟价值共计5018元。被告人王某后在其住所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针对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盗窃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不持异议。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涉案现金及大部分物品已起获发还被害人,法院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