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擅将厨房改为厕所 违规装修应当复原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462
北京房产律师 |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的条款,属于强制性条文,改动房屋结构后让卫生间部分区域对着楼下厨房,属于违规。 此前,张先生发现家里漏水,便上楼查看,不料竟发现楼上的房屋经改造后,本是厨房的部分面积变成了卫生间并安装了马桶。这样的改动,让张先生一家觉得难以接受。因协商未果,张先生将楼上住户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房屋结构布局。 一审法院对此案审理后查明,高先生家原厨房部分面积改造成卫生间并安放了马桶。一审法院认为,卫生间与厨房的功能明确,对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高先生的房屋改造格局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此外,法院认为,基于卫生间的特殊用途,如此改造会让楼下业主产生不适,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且有违善良风俗。据此判令高先生须将房屋的卫生间、厨房结构恢复至原状。 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北京三中院对此案终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三中院法官提示:作为邻居应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本着友善的态度处理邻里间的纠纷,房屋改造虽为业主的自由,但需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鉴于卫生间和厨房的特殊功能,所以《住宅设计规范》才以强制条款的形式对卫生间和厨房的布置位置作出了规定。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