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继承纠纷 婚姻纠纷 合同纠纷

咨询热线

010-84493343
18401228075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六部门修订管理办法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57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对标《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改革要求,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效力。

  一是规范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对特许经营实施方式进行列举,包含“新建/改扩建—运营—移交(BOT)”“新建/改扩建—拥有并运营—移交(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实施方式,并规定禁止通过“建设—移交(BT)”方式逃避运营义务或垫资施工。

  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并应遵守《指导意见》有关支持清单关于民营企业项目领域和股比的规定,明确特许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和改进技术获得的收益归其所有。

  三是改进特许经营项目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程序,明确不同投资模式下应当适用的项目投资管理程序。进一步健全细化特许经营各方的信息披露机制。

  四是明确特许经营模式管理责任分工。地方政府负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推进,有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管,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

  为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入场难”问题,《管理办法》将促进民间投资作为立法目的在总则中予以明确,要求必须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杜绝以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规避竞争。专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条款、不同所有制企业融资同等待遇等金融支持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记者刘志强)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在线留言

message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
  •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房产纠纷|北京继承纠纷|北京刑事纠纷


  • 电话:010-84493343
  • 电话:18401228075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请直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