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薛应军)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聚焦监督办案主责主业,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2022年,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2376件3943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7933件14449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73件252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44件900人。
这批典型案例共6件,分别为:王某、陈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郝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郑某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马某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刘某、夏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巩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
这批典型案例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政策导向,强调从源头到末端深挖犯罪、精准打击,彻底斩断犯罪链条。同时,再次重申新修订食品司法解释有关法律精神,向全社会提示制售过期食品的刑事法律风险。比如,在马某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中,马某某等人以低价购买过期猪肚、猪耳等猪副产品进行售卖,后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检察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马某某提起公诉,最终,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形成反假冒伪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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