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与王某于1982年经人介绍结婚,当时只举行了结婚仪式,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现均已长大成人,2006年王某与我生气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在我和王某算不算自动离婚?我能和别人再婚吗?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与王某已经构成事实婚姻,应当先到法院诉讼离婚,待离婚判决生效后方可与他人再婚。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