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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弟弟已死亡吗?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78
  问:

  我父母共有3个孩子,我排行老大,二弟2008年失踪,至今下落不明,2010年我父母相继去世,请问我可以宣告二弟已死亡吗?

                       

答: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法定顺序的,第一顺序为配偶,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第三顺序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如果你二弟没有配偶和孩子,你才有权申请他死亡。另外,申请宣告死亡需满足一定的时间要求。如果你弟弟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就可以申请他死亡,如果不是因意外事故,需下落不明满四年,才可以申请宣告他死亡。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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