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和李某在一起同居生活了5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现在我想和他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请问法院会受理我的诉讼请求吗?
答: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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