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朋友的儿子,因为贪玩,开着父亲的汽车上马路,出了交通事故,出事时他十五周岁,是否要被判刑?
答:
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其具体的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认定触犯上述八种罪名,其他的故意犯罪和所有的过失犯罪均不负刑事责任。你朋友的儿子还不到十六周岁,且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故不会被判处刑罚。但是这不意味着他就不用承担责任。首先可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你的朋友还要承担对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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