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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名誉权受到侵害,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410
  问:

  张某因捏造事实,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但张某未按法院的生效判决履行,请问法官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答: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若张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向你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你可以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张某负担。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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