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你好!
我弟弟在菜市场与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发生口角,双方发生厮打,我弟弟在激愤之下拿起旁边一个卖肉摊位上的刀并扬言要杀对方,对方躲闪中,被刺中胳膊,伤势被鉴定为轻伤。 请问我弟弟犯的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刘先生
刘先生:
你好!
你弟弟与对方素不相识,斗殴中,其犯罪故意是一种概括故意、突发故意,而非确定的有预谋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斗殴中发生的伤害他人的行为,由于犯罪故意具有临时性、突发性,而且比较概括,不明确,一般是以最后实际造成的危害后果定罪名,被害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而被害人重伤或者轻伤的定故意伤害罪。你弟弟造成对方轻伤,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罪。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网上交易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周强在山东调研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李干杰参加调研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快餐店内背包无人认领? 民警打开一看竟有2万现金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隐瞒婚前患乙肝病史,是否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