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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什么条件下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194
  法官:

  你好!

  我是某出版社的普通编辑,我从2007年毕业后就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每次都是签一年的期限,现在签了4次了。每次签合同之前总是没有安全感。我十分渴望能签立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我听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必须是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我想向你咨询签订无固定合同的条件是不是就是这样严格,有没有其他情形要求单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李某

  李某:

  你好!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很多。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其内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给劳动者就业安全感。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也规定了五种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果你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你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合同时,你就有权利要求你单位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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