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你好!
我家养了一只宠物狗,因为在农村,有时狗也乱跑。有次我的狗跑出门,同村的张三逗我的狗,结果咬了李四。现在李四要我赔偿,可错在张三,我可以不赔偿李四吗?
王某
王某:
根据现行《侵权责任法》第83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你的叙述,是张三的过错导致李四受伤,此时,李四有一个选择权,他可以选择要求你予以赔偿,也可以选择要求让李四予以赔偿。若李四起诉你,你予以赔偿后,可以向张三予以追偿。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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