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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29
  问:

  2010年7月10日,我驾驶车辆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致该行人严重受伤(可能构成残疾),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我负全责,听说《侵权责任法》没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规定,是不是说即使该行人构成了残疾,我也不承担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答:

  您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在没有新的具体标准出台前,目前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如果受害人没有被抚养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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