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你好!请问,消费者试用产品后,是否必须购买?
王女士
王女士:
你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所以,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拒绝也可以购买。试用期满后,必须做明确的拒绝购买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你同意购买。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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