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你好!2005年我结识生意上的伙伴张某,在他筹集资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主动伸出援手借了他5万。随着他生意的逐渐起色,我们2个人的感情也升温,于去年底步入婚礼的殿堂。但婚后感情出现了嫌隙。去年底一次争吵后,我坚持让他打了一张借条,对当初向自己借钱的事情做了确认,并写明还款日期。现在,我们决定离婚。请问,这笔钱我可以要回来吗?
庞女士
庞女士:
你好!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再次加以具体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有自己的个人债务。 所以,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发生自然转化,你有权向张某要回这笔钱。
法官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网上交易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周强在山东调研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李干杰参加调研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快餐店内背包无人认领? 民警打开一看竟有2万现金
-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隐瞒婚前患乙肝病史,是否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