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火锅中用\"老油\" 被判销售额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376万元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708
正义网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吴樾)近日,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被告人付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都市中级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维持原判,付某因在火锅中使用“老油”被判1376万元赔偿金。 付某作为成都高新区某火锅店的实际经营者,自2018年4月起,为节约经营成本,授意店内雇用人员反复回收利用废弃火锅油脂,并销售给广大消费者食用,持续时间达19个月,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额达137.6万元。 2021年2月,公安机关将付某等3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移送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付某等人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而且严重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2021年3月,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在正义网进行了公告,并在公告期满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付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376万元(即按销售额十倍计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12月,成都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60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责令付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376万元。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获法院支持。后付某、徐某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法院经二审审理,于日前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