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屯昌水务局一干部索贿受贿被开除党籍并获刑 “约定”拿好处“蝇贪”遭严惩
“我那时候快退休了,总觉得自己辛苦工作几十年,什么也没捞到,所以才干了这糊涂事。”屯昌县水务局水库移民股原股长黄日和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难掩悔恨之情。
6年前的2010年,屯昌县水务局按照国家政策对水库移民发放危房改造补贴款,为核实水库移民人数,先后分两组人员深入枫木镇、南坤镇等地进行了解,黄日和是工作组成员之一。
在负责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贴款发放工作过程中,黄日和看到,每户移民户都能“在自己的帮助下”拿到几万元不等的补贴款,这让他开始眼红。于是,他开始将手伸向了移民户。
2012年1月,屯昌县枫木镇加总村水库移民王某拿到了近9万元的危房改造补贴款。拿到钱后,王某便将4500元交给黄日和。王某告诉记者:“这是之前黄日和跟我‘约定’,如果能顺利拿到危房改造补贴款,就给他5%的‘好处费’,对他表示感谢”。后来,办案人员了解到,这不单是黄日和与王某一人的“约定”,而是他与26户水库移民户的“约定”。
在黄日和看来,这些水库移民拿到几万元的危房改造补贴款,他从中“收取”5%的好处费是理所当然的。2012年4月,黄日和办理退休,然而,刚开始享受幸福晚年的他却一脚踏进了牢房。
经查,2010年至2013年期间,黄日和先后向枫木镇加总村、南坤镇加花岭村和新兴农场等26户水库移民户索要全额危房改造补贴款5%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1700元。
2013年4月12日,屯昌县纪委对黄日和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黄日和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3年11月14日,屯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黄日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如今,黄日和后悔不已:“工作了一辈子,因拿了群众的钱,60多岁了进了监狱,不值得……”
【执纪者说】
“蝇贪”的特点是官职不高,但所处“位置”重要,他们工作在基层,直面群众,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绝不能因其“恶小”而容之、忍之。“老虎”要打,像黄日和这样的“苍蝇”更要拍,要坚持抓早抓小、纪严于法,严格用纪律管住干部,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屯昌县纪委 吴万祯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