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4月18日)从海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曾因设立“小金库”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陈夫义,在处分执行期间仍不收敛不收手,再次顶风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据了解,2014年3月26日,省教育纪工委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省教培院用本单位房产租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当时的调查发现,教培院将单位房产租金收入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和管理,顶风设立“小金库”长达3年多之久,严重违反了财政管理、资产管理制度。2014年9月26日,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陈夫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省教育厅同时公开通报了查处情况,要求“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然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陈夫义显然并没有受到丝毫触动和震慑。2015年9月25日,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明察暗访中,又发现了他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随后,省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陈夫义在担任省教培院院长期间,同意通过虚增会务费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部分“小金库”资金用于办理酒店消费卡,陈夫义本人在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使用该消费卡支付个人接待费用共计14次,其中他在受处分之后仍消费了9次之多;此外,还发现陈夫义个人决定向与会人员违规发放会议补助的问题。
省纪委认为,陈夫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违反了政治纪律、廉洁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陈夫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要求,视纪律和规矩为儿戏,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立场原则,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省纪委常委会议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夫义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将违纪款收缴国库;省教培院其他参与违规设立“小金库”的人员也被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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