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马付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等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关注。8月23日,记者从司法部举行“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发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司法部将重点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覆盖面,指导地方将外卖小哥、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在该新闻发布会上,同时发布了6起法援典型案例。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据统计,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万余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95万余件,受援人241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1980万余人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等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保障这些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应当做的工作。”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孙春英介绍,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部门主要从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覆盖面。指导地方将外卖小哥、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让劳动者知道,法律援助法已经将确认劳动关系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以江苏为例,去年以来,全省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援助案件688件,涉案金额1533.9万元。另一方面,提供多元便捷服务,提高援助服务质效。广东省广州市等一些地方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聚集地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安排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体量大、区域分布广的特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受理转交申请、调查核实情况、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实行了跨省协作,避免劳动者来回跑、多头跑,降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异地维权成本。
通报显示,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8万件,受援农民工52.5万人次。记者注意到,此次法援典型案例中,包括一起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例。
据介绍,魏女士从事网络主播一职,因怀孕身体不适等原因,在直播卖货过程中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被公司以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魏女士向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魏女士是外来务工人员,怀孕期间失业,又没有收入来源,所申请的劳动争议纠纷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当天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了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以后,马上帮助收集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后又起诉到法院。结合魏女士哺乳期没有收入,希望一次性了结的意愿,最终帮助当事人通过调解一次性拿到8万元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类似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还有不少。”孙春英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将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便捷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效,帮助他们解决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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