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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306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王蓉)为切实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司法保护,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典型案例。《解释》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据介绍,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森林资源司法保护。最高法先后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部司法解释,对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近五年来(2018年—2022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相关刑事案件64788件、生效判决人数82704人:其中,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4171件、5521人;盗伐林木刑事案件8239件、11622人;滥伐林木刑事案件30711件、40104人。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同时,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制定了《解释》。《解释》的发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提升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成效,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解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主要包括明确了非法占用林地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盗伐林木罪的行为方式和定罪量刑标准、滥伐林木罪的行为方式和定罪量刑标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主观明知和定罪量刑标准、涉林业证件、文件犯罪的处理规则、涉林木盗窃行为的处理规则、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其他法律适用规则、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宽严相济的政策要求、行政与刑事双向衔接规则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此外,新闻发布会现场还同步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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