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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跑路了购房者能否要求返还过户费用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653

一、开发商跑路了购房者能否要求返还过户费用

倘若开发商失踪无踪,购房者可尝试联系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监督部门,寻求相关信息与援助。购房者亦可透过法律诉讼途径,对开发商提出追索购房款项或补偿经济损失的请求;若具备转移房屋所有权条件的,购房者有义务及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的申请;若无法实施房产转移的,则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主张将该房产作价抵扣,并在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若开发商最终被宣布破产,则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二、开发商跑路犯罪吗

在房地产行业中,开发商跑路无疑属于违法行为。若您不幸遭受此类问题,您有权自行联系其他相关业主,共同商议并制定相应的维权策略;

其次,您应当积极主动地尝试各种方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要求其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在自行协商仍未能解决问题时,最为有效且直接的手段便是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开发商跑路事件发生后,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由于买卖合同为主合同,一旦主合同被解除,那么从合同即按揭合同亦可随之解除,购房者无需再继续向贷款银行支付按揭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倘若开发商失踪无踪,购房者可尝试联系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监督部门,寻求相关信息与援助。购房者亦可透过法律诉讼途径,对开发商提出追索购房款项或补偿经济损失的请求;若具备转移房屋所有权条件的,购房者有义务及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房屋产权登记的申请;若无法实施房产转移的,则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主张将该房产作价抵扣,并在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若开发商最终被宣布破产,则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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