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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延期交付是如何的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303

一、房屋延期交付是如何的

关于房屋逾期交付的解决方式阐述如下:购买方应对开发商发出按期交付房屋的合理催告,以唤起其应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若在催告发出后长达三个月的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约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无法提供正当的解释或理由,那么购买方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经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超出约定日期的经济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标准有哪些

对于延期交房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了已交付全部款项的总和,具体标准为依照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预期的延迟交付期限。在实际发生延期交房的事件之后,若购房者与销售方之间早有明确的协议条款,规定了相应逾期交房违约金金额,则可以依照该预先约定的数值,向销售方索取应有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关于房屋逾期交付的解决方式阐述如下:购买方应对开发商发出按期交付房屋的合理催告,以唤起其应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若在催告发出后长达三个月的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约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无法提供正当的解释或理由,那么购买方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经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超出约定日期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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