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继承纠纷 婚姻纠纷 合同纠纷

咨询热线

010-84493343
18401228075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法院是否可以判决开发商给备案房产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1865

一、法院是否可以判决开发商给备案房产

房屋买卖合同完成备案登记之后,若该处房产成为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物,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此进行强制执行。对于执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或不满,当事人均可通过法律途径提出执行异议。因此,只要房产已依法确认其所有权,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有权做出相应的裁决并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法院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在适当的情形下,中国的各级人民法院有权批准实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广为采用的强制性措施,其具体施行与否完全取决于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案件实际情况的综合判断与评估。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等,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从而确保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完成了房屋购买合同的备案登记程序之后,如该房产不幸沦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物,那么法院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对于执行过程存在任何疑虑或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一旦房产所有权得到法律的明确确认,法院便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因此,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当事人务必确保所签订的合同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规避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民事诉讼、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其中,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
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8/1209,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条件,安静、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
电话:010-84493343
微信:18401228075
电话:18401228075


在线留言

message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
  •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合作单位|北京房产纠纷|北京继承纠纷|北京刑事纠纷


  • 电话:010-84493343
  • 电话:18401228075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C座1209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请直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