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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公积金按什么缴纳基数

作者: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983

一、公积金按什么缴纳基数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问题,它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关键要素的影响:

首先是上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员工所取得的月平均薪资水平;

其次,是由政府规定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精心拟定,再经过上级人民政府细致审核并获批的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另外,还包括一些设定的最小与最大缴费基数的约束条件。通常情况下,最低缴费基数不能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城市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员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而最大缴费基数则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政策差异,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和缴存比例。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公积金按什么比例缴纳

一般的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通常设定在5%至12%之间,然而具体的公司所采取的比例有所差异。住房公积金基本的社保缴存比例主要为雇主投入12%,而受雇者投入9%,此外,双方的住房公积金部分都不能超出12%的上限。任何参与其中的机构或是组织均有权利根据其自身的运营状况,适时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社保缴存比例,但是,最底限的社保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所谓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指国家政府机构以及公立学校、国企、城市合资企业、城市私人企业等相关民事部门和其在职员工共同缴纳的长期性的住房储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意味:

(1)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特定城市或者城镇区域建立,在乡村地区则无法成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仅有在职员工将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无职业的城镇居民、已经退休的职工均不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个部分构成,即主体部分是有职工本人所在的单位进行缴纳,另外一部分则要求职工自己缴纳。针对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需在单位帮助代扣以后,再与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一并汇款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社保缴存是长期存在的。一旦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后,无论是职产期还是离职、退休的员工,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间规律缴存住房公积金,除非遇到特定的条件比如员工退休或者遇到其他规定的原因,否则不能停止或者中断这个行为。这体现出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统一、规范以及强制性原则;

(5)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应当员工按规定汇集的专门针对住房日常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蓄资金。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而且也不以现金的方式兑现,同时还须要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之内,并且遵循专项账户管理的规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受到员工上个自然年的月平均工资、国家或地方政府所制定的特定缴存比例以及设定的最小和最大缴费基数的多重因素综合影响而产生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低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一个自然年度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最高的缴费基数也不得超过员工上个自然年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这是为了确保公平性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请注意,由于各地在相关政策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信息,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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